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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
3.海牙《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是()。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
6.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系属部分是( )。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是()。
9.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
10.《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是()。
12.意大利公民甲和瑞士公民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在瑞士离婚。之后乙再婚。甲欲在英国与一位在瑞士有住所的西班牙公民丙,但英国的婚姻登记官拒绝为他们登记。理由是,根据意大利法律,甲的离婚无效。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的离婚关系是()。
13.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答题数据分析答对:2答错:0未答:5正确率:100%
14.我国北洋军阀政府在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际私法立法()。
15.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1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20.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在这一冲突规范中,从结构上看,其范围是()。
选项: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
22.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范围部分是( )。
23.第一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1893年在法学家()的倡导下由()政府发起召开的。
24.2010年我国台湾《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依本法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就该法律关系须依其他法律而定者,应适用该其他法律;依该其他法律更应适用其他法律者亦同。但依该其他法律,应适用台湾法律者,适用台湾法律。
25.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
选项:A.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船舶所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27.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28.以国内立法的方式系统规定冲突规范,适于()。
30.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31.下列不属于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的是)。
选项:D.在冲突规范结构上,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不一样
32.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34.()开始,出现了以单行法规来专门规定冲突法的立法方式。
35.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该规定将()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
38.《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这一规定属于()。
选项:B.离婚依其原因发生时夫之本国法,但其原因事实非日本法亦认为离婚之原因者,法院不得为离婚之宣告
40.属人法是以涉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的()或住所作为连接点的准据法表述公式。
41.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
46.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
47.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
48.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49.《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的规定。
50.()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选项:A.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
选项:B.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大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
选项:C.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国际公约的效力范围问题
选项:D.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某些复合国的特征
4.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选项:C.一国政权更替,领土发生变更,或当事人国籍、住所发生变更导致法律发生变化
选项:A.先决问题是一个独立的涉外民事关系,具有独立的诉因,当事人可以就先决问题独立地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B.先决问题具有独立适用的冲突规范,有独立适用的准据法
选项:D.先决问题的解决对主要问题的解决具有制约作用
选项: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选项: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选项: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15.下列情况应当适用我国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
选项:A.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日本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
选项:D.日商投资设立的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16.国际私法中的()制度是19世纪在法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首先得到应用的。
选项:A.一国采用反致制度,可以扩大本国法的适用范围
选项:B.采用反致制度可以维护外国法律的完整性,体现了对外国主权的尊重
选项:C.适用反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判决结果的一致性
选项:D.采用反致有时可以使判决在外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选项: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
选项: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选项: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
23.当准据法是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在国际私法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24.外国法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各国采用的解决方法有()。
25.理论上,对识别的法律依据有以下哪几种主张( )。
27.哪些选项是传统国际私法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 )。
28.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
29.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 )
30.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
选项:B.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32.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
35.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选项: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选项: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选项: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37.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选项: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38.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
39.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41.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43.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
44.实践中,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解决方法包括( )多选题
45.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如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首先由法院查明外国法的内容.法院不能确定外国法的内容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
选项:E.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选项: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
选项:B.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选项:C.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容的人可以提供
选项:D.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选项: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选项:D.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英国遗嘱法的规定。按照英国法,甲死亡时的住所在比利时,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英国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该英国公民甲所立遗嘱是否有效?
审理此案的英国法官按英国冲突法的指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适用了比利时法,承认依比利时法律作成的遗嘱和2份附录书在形式上具有有效性。但同时指出:英国法官审理此案应该像比利时法官一样去适用法律。由于比利时冲突法规定:“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所立遗嘱的有效性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因此,比利时法官会适用英国发起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于是,英国法官将最终适用英国法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在形式上也有效。
1.当英国冲突法规则在本案指向比利时的法律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还是冲突法?
在这个案例中,当英国冲突法规则指向比利时法律时,英国法官首先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这是因为冲突法规则指引英国法院应当适用比利时法律来判断遗嘱的有效性,而比利时法律中关于遗嘱形式的规定属于实体法的一部分,因此英国法官首先适用了这部分实体法以确认遗嘱和2份附录书在形式上的有效性。
英国法官的做法是有道理的,原因在于其遵循了国际私法中的“反致”原则(renvoiurisprincipleofrenvoi)。这一原则允许法院在适用外国法时,如果该外国法律又指引回本国法,那么应遵照执行本国法的规定。在这个案例中,比利时冲突法规定对于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遗嘱的有效性应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即英国法。因此,英国法官正确地按照比利时冲突法的指引回溯及适用英国法来判定剩余4份遗嘱附录书的有效性。这一做法体现了国际私法中尊重当事人意愿和法律适用的连贯性,同时也避免了法律适用中的空缺漏斗循环,确保了法律适用的公正和合理。
2.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外国法的确定是指在国际私法案件中,当适用的法律是外国法律时,如何查明和证实该外国法律内容的过程。外国法的确定是国际私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因为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可能差异巨大,准确理解并适用正确的外国法是解决跨境争议的关键。
(1)直接适用:通过本国法律直接规定外国法的内容或引述其核心条款。
(2)法官方法院咨询:法院可以请求外国领事馆、官方法律专家或国外法院协助提供法律信息。
(3)当事人举证:由当事人提供外国法的文本或专家证词。
(4)法律学者意见:参考权威法律书籍、学术著作或国际法律数据库。
(5)国际条约或公约:根据国际公约规定的方式确定外国法,如《海牙规则》、《维也纳公约》等。
当外国法无法查明或不明时,各国通常采取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1)适用法院地法(lexfori):直接适用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替代外国法。
(2)类推定适用:推定外国法与法院地法相似或国际通行原则一致。
(3)驳回诉:驳回诉讼请求或抗辩,因举证责任未完成。
(4)适用一般法律原则或公理:适用国际习惯法、一般法律原则。
(5)适用近似法律:选用与外国法相似的其他国家法律或国际法。
3.1995年,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
问: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日本法院采用的是“被继承人本国法”制度,这是国际私法中遗产继承领域常见的一种法律适用原则。这一制度意味着,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应根据被继承人(即死者)的国籍法来确定。在这个案例中,钱某是中国国籍,所以日本法院根据《法例》第5条的规定,本应适用中国法律处理继承问题。
然而,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49条的规定,动产(非不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日本法律。因此,虽然表面上是适用中国法,但实际操作中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又导向了日本实体法的适用,这是因为日本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这一规则反映了“动产继承适用住所地法”的原则,体现了国际私法中灵活适用和法律选择的复杂性。
2.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变更和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
3.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外国法人以其()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4.国有化的法令发生效力时,对位于境外的内国人的财产主张不承认其效力的学说是()。
5.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
6.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者()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9.解放初期,我国对在华外资企业国籍的认定采用()
11.采用血统原则确定子女国籍国家的夫妇在采用出生地原则确定子女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应()。
12.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
13.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
14.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
15.《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继承制度。
16.根据我国法律,涉外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
选项:D.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17.日本女子穗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与中国西安市男子张军在东京结婚。婚后感情失和,张军遂在西安市起诉离婚。该案适用()。
18.《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对反致制度的规定是()。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
选项:D.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21.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
22.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原则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
选项:D.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不予准许
3.依各国普遍的实践,在下列各项中,属于国际民事诉讼法调整的事项有( )。
选项:C.外国审判程序或判决、裁决在内国具有什么样的效力
4.涉外案件仲裁过程中,我国仲裁机构要进行调解。仲裁案件调解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选项:C.调解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平合理、事实求是的基础上进行
选项:D.调解程序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仲裁程序相结合同时进行
5.依我国《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的情形是( )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的案件有()。
选项:D.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案件
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
选项:B.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选项:D.由当事人交给我国外交机关,由外交机关通知外国法院执行
11.我国加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提出的保留有()。
12.对婚姻实质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
选项:D.以婚姻缔结地法或属人法为主兼采有关国家的法律
13.《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的著作权保护原则有()。
15.彼得鲁为美国公民,因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我国法院起诉,则彼得鲁可以()。
选项:A.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民霍克艾为诉讼代理人
选项:C.委托美国律师邓肯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选项:D.委托美国驻华使馆官员强森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
16.《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有()。
18.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有()。
20.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22.仲裁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时需要审察的事项主要有()。
选项:B.申请仲裁的争议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
23.各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准正都作了规定,各国承认的准正方式有()。
24.中国人甲(男)于中国人乙(女)于1974年结婚。1980年,甲、乙先后赴法国留学,后双方分居。1990年甲在法国提起离婚诉讼。1991年法国法院判决解除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甲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法国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承认法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
选项:A.法国于我国存在此方面的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
选项:B.承认法国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25.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应另一国法院请求,代为进行某些诉讼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司法协助?()
26.对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各国作了不同的规定。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可以()。
27.实践中,各国指定的司法协助中央机关不尽相同,包括()。
29.我国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提出声明,反对采用()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书。
30.外国仲裁裁决的认定,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主要有()。
1.方某是在纽约定居并已加入美国国籍的华人,2006年2月回中国探亲,4月突发疾病,逝世于上海,未留遗嘱。方某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遗有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方某的遗孀在法国定居,方某在上海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
中国法院在处理方某的遗产继承案时应适用中国法律和美国法律。根据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遗产继承,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上海;而不动产物继承适用物所在地法律,因此,上海的别墅和人民币存款适用中国法律,纽约的财产适用美国法律。方某父母作为继承人在中国提出请求,中国法院有管辖权,但需根据国际私法原则综合适用中美两国法律。
2.1997年,中国籍公民俞某与日本籍公民山口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1999年,山口独自回日本居住。2001年,俞某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山口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山口要求将儿子带回日本,由她抚养,俞某要求将儿子留在中国,由他抚养。
该离婚案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离婚适用受理案件法院地法律,即中国。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考虑最有利于儿童成长原则,通常适用子女惯常居地法律。若双方均在中国生活,中国法律更适用;若孩子在日本居住,日本法律可能更相关。但考虑到双方同意离婚,法院可能优先考虑子女的实际生活环境和双方协议。
3.中国公民于某,1990年与妻子离婚,所生两个子女由前妻抚养,1995年,于某到西班牙经商。2001年与一西班牙女子结婚,按照天主教仪式举行了婚礼,按照西班牙婚姻法规定,天主教徒到天主教堂举行结婚仪式为双方缔结婚姻的形式要件。2002年,于某结束在西班牙的生意,回北京投资办厂,并购有楼房一栋,另有一些古董及银行存款。2005年2月,于某在上海因车祸去世,未留遗嘱。关于遗产继承问题,于某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同他在西班牙的妻子之间发生争执,于的子女认为于某在西班牙结婚他们一无所知,于某的婚姻未进行民事登记,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因此于某的西班牙妻子不是于某的继承人。
于某在西班牙的婚姻有效。西班牙法律规定,天主教徒通过教堂仪式即构成有效婚姻。于某按照西班牙法律完成了宗教仪式,符合当地结婚要件,因此婚姻在西班牙法律上有效。
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根据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遗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于某死亡时住所地为中国,因此中国法律应适用。对于婚姻效力,中国法律虽然未认可于某的西班牙婚姻登记,但在处理遗产继承时,主要考虑的是婚姻实质和遗产所在地法律关系,故中国法律主导。
4.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但货物安全地卸到了岸上。船长把货物卖给一个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又在挪威把货物卖给了本案被告塞威尔,由被告运往英国,收货人凯麦尔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物。根据挪威的法律,船长在本案所发生危难的情况下,有权出卖货物,善意买方有权取得货物所有权;但是船长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出卖了货物,则要对货物的原所有人负责。英国法院认为被告塞威尔根据挪威法律取得货物的合法所有权。挪威是买卖成立时的物之所在地,其法律应得到适用。因此,英国法院驳回了凯麦尔的诉讼请求。
问:本案中,英国法院采用了何种“系属公式”?请对这一系属公式进行解释。
英国法院采用了“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亦称“属物系公式”。这一原则指在处理物权变动或物权属问题时,适用物所在的法律。案例中,船长在挪威海域出售货物,根据挪威法律有权处置,且第三人善意购买,挪威法律赋予其所有权,因此,英国法院依据挪威法律认定货物所有权转移有效。属物原则重视物的实际位置,确保了法律适用的明确性和物权变动的可预测性,避免了不同法律体系间冲突。
1.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抵押权的,适用()的法律。
2.我国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时,通常情况下,适用()。
3.下列合同中哪一类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选项:C.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4.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上海某公司合资在上海设立汽车生产企业。合同纠纷应在()法院提起诉讼。
5.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
6.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
7.《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基础是()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适用()。
11.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再保险的权利属于()。
12.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大多数国家主张适用()。
13.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
14.我国加入的调整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公约是()。
15.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货物保险,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付款,这一价格条件是()。
16.德国商人茨格曼到中国旅游观光,在广州发现广州钢琴厂生产的钢琴质量上乘,遂与该厂达成书面协议,订货200架。之后发生纠纷,双方没有就适用何国法律达成一致意见,则该合同应适用()。
17.卖方负责提供货物、提供与货物有关单据、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租船、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
18.美国商人史蒂夫和英国商人俄勒尔在上海签订合同买卖中国绒毛玩具,二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纠纷在日本东京依日本法仲裁。后果有纠纷,适用()。
19.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适用于()。
选项:A.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21.在下列海运保险条款中,承运人责任范围最小的是()
22.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市购住宅一套。2000年,约翰被其所在公司派驻日本。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巴姆。后因付款两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诉。这起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是()。
23.颇为普遍的理论与实践均主张侵权行为之债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其主张的依据是( )。
24.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买方负责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
25.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确定侵权行为地。
26.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实行的是()。
27.法国人格里姗在我国某海滨城市购沿海别墅一幢,两年后因其所在公司委派他常驻印度开展业务,决定将此别墅出售给其商业伙伴美国人彼鲁。此合同适用()。
28.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法律。
29.由付款人购买所在地国的汇票,寄给对方,由对方到受票人处兑现,此种汇付的方式称为()
30.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时,合同适用()。
1.中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订立一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一切争议适用法国法,当运送该批货物的台湾籍货轮偏水号途经太平洋公海水域时,与意大利籍货轮C号相撞。偏水号为了避免沉没而自动搁浅,后被C拖入上海港码头,经过维修偏水号到达中国大连目的港。经查,该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且因海上风暴使部分货物遭受湿损。下列关于该案法律适用问题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选项:C.如果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适用中国法或日本法
选项:D.如果关于船舶碰撞问题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适用中国台湾地区法律或意大利法
2.意思自治原则并非允许当事人任意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而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在下列合同中,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条款无效()。
3.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该公约不适用于()。
4.根据我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
选项:A.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设定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法
选项:B.船舶在光船租赁期间,设定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法
选项:C.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法律
选项:D.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在何国领域之内,都适用两者共同的船旗国法
5.《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调整的货物买卖关系有()。
选项:B.以拍卖方式、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
7.目前调整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
8.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的法律可以是()。
选项:B.当事人没有选择准据法时,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设有营业所国家的法律
选项:C.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适用买方订立合同时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选项:D.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的准据法时,如果合同明显地与B、C国家的法律以外的另一法律具有更密切的联系,则合同受该另一国的法律管辖
10.依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应当适用集中管辖?.
11.在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对外贸易中最常使用的价格术语有()。
14.我国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对公约()作出保留
15.国际许可证协议根据许可人授予被许可人使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
16.依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对于涉外海商法律关系,以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为原则处理法律适用问题的有下列哪几种?.
17.在我国,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在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时,可以适用的法律是什么?()
18.我国在签署和批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作出的保留所针对的是()。
选项:B.它所规定的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其他任何条件的限制
选项:C.它所规定的货物销售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营业所虽在非缔约国境内,但如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19.在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文件包括()。
21.中国兴华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与日本冈田株式会社订立一项家用电器买卖合同。作为中方律师,你认为可以选择()为合同适用的法。
2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选项:B.在上海履行的美国好利来公司与中国方氏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26.侵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世界各国主要适用()。
27.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
选项: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选项: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
28.依我国《民用航空器法》的规定,关于民用航空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A.民用航空运输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选项:B.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登记地法律
1.1986年4月30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塑料编织袋买卖合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购买110吨塑料编织袋,价格条件CIF950美元/吨,装期1987年2-3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按照合同交付的第一批货物于1987年2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第二批货物分两批于同年3月7日和3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对上述两批货物,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均自提单开出之日起90天内信用证付款。但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货物后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违约为由,申请挪威王国法院扣押上述两份信用证项下款项。据此,开证行东方惠理银行已书面通知中国银行,该两批货物价款至今未付。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判令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未提出抗辩。
1)本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当地中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有管辖权。根据中国法律,对于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辖权,本案中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作为原告,且合同履行地在中国,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
可以适用中国法律,依据是合同的履行地法原则。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合同纠纷首先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无选择则适用与合同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即履行地法律。本案合同在大连履行,故可适用中国法律。
2.甲公司与乙公司同为在香港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1986年3月,乙公司与广州市丙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广州某酒店合同。为筹措合作经营的资金,乙公司与甲公司于1986年9月在香港签订贷款协议,合同中约定,贷款协议适用香港法律和中华入民共和国法律。后乙公司多次拖欠到期贷款和利息,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还贷不成,遂向广州市巾级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并且同意适用中国法律处理本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涉外民商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
法院处理以我国实体法为准据,依据为双方协议选择适用中国法律。
3.1994年8月,一俄罗斯货船“斯大林号”停泊在我国渤海海域,等候进入天津港卸货,海上突然刮起八级大风,另一艘俄罗斯“列宁号”货船恰好驶过,两船相撞。两艘货船及其所载货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双方就由此而引起的损害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未果。“斯大林号”所属的轮船公司将此案交由天津海事法院审理,要求法院判决“列宁号”由于操作不当而给“斯大林号”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海上事故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事故发生地法律,事故发生在我国海域,故适用中国法律。
4.1960年9月16日,住在美国纽约州罗切斯特镇的杰克逊夫妇,邀请邻居巴贝科克小姐乘坐杰克逊先生驾驶的汽车,一起去加拿大度周末。杰克逊先生驾驶汽车行驶至加拿大安大略省境内时,出了交通事故,致使巴贝科克小姐身受重伤。回到美国纽约后,巴贝科克小姐以杰克逊夫妇为被告,向纽约州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杰克逊先生驾车时有疏忽行为,致发生车祸使其身受重伤,请求予以赔偿。根据美国传统的冲突法规则,即侵权行为依侵权行为地法的规则,适用侵权行为地加拿大安大略省的法律。因为,加拿大安大略省法律规定,不负赔偿责任。巴贝科克小姐不服此判决,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最终,法院决定适用纽约州的法律,允许巴贝科克小姐向杰克逊夫人要求的损害赔偿。
1)纽约地方法院考虑到了哪些因素,使用纽约州法律进行适用?
纽约法院考虑了利益分析原则,即损害发生地与当事人和法律关系紧密程度,认为纽约州与案件有更强利益关联。
2)本案例中,纽约州法院采用了国际私法的哪个原则?
采用了最密切联系原则,关注案件实质联系地和利益关系,超越了机械应用侵权行为地规则。
体现了现实主义学说,即灵活适用法律,考虑实际因素和政策,而不仅是僵硬性规则,强调法律适用的灵活性和合理性。
1.在我国法院审理的涉外民事案件中,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其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
3.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申请。
5.我国对外国法院的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采取的办法是()。
选项:D.经审查后,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7.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天内在中国境内也出版的,视为在中国境内首先出版,也作为中国作品受法律保护。
8.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仲裁协议和申请人的申请,当事人之间无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则不得将争议提交仲裁,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案件,这是仲裁协议()。
9.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依()确定。
选项:C.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12.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购买一批音像设备,与日方当事人发生纠纷,该公司在日本()。
13.在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立法中,目前最重要的一个多边条约当属由联合国1958年通过的( )
14.法院地给予外国人什么样的诉讼权利,由()决定。
15.《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专利申请案实行早期公布的办法,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案()内予以公布。
17.涉外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改变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18.《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规定对各成员国对作者的最低保护期限为()。
选项:A.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
19.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以地域为联系因素,由该地域所属国法院行使管辖权,这是()。
23.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对于仲裁程序,虽允许当事人自主选择,但最终起制约或支配作用的还是()。
25.以当事人国籍为确定管辖权标志的管辖权原则叫做()
26.《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应提供给该公约缔约方的国民()。
27.依2005年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有( )。
答题数据分析答对:4答错:0未答:2正确率:100%
28.我国在批准加入海牙《域外送达公约》的决定中,指定有权接受外国通过领事途径转递的文书的中央机关是( )。
29.中国公司与新加坡公司协议将其货物买卖纠纷提交设在中国某直辖市的仲裁委员会仲裁。经审理,仲裁庭裁决中国公司败诉。中国公司试图通过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据此,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选项:D.受理该请求的法院在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前须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
30.《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规定,对于录音制品制作者给予的保护期最低为不短于()。
选项:B.录音制品载有的声音首次被固定之年年底,或从录音制品首次出版之年年底起20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
选项:D.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不予准许
3.依各国普遍的实践,在下列各项中,属于国际民事诉讼法调整的事项有( )。
选项:C.外国审判程序或判决、裁决在内国具有什么样的效力
4.涉外案件仲裁过程中,我国仲裁机构要进行调解。仲裁案件调解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选项:C.调解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平合理、事实求是的基础上进行
选项:D.调解程序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仲裁程序相结合同时进行
5.依我国《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的情形是( )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的案件有()。
选项:D.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案件
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
选项:B.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选项:D.由当事人交给我国外交机关,由外交机关通知外国法院执行
11.我国加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提出的保留有()。
12.对婚姻实质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
选项:D.以婚姻缔结地法或属人法为主兼采有关国家的法律
13.《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的著作权保护原则有()。
15.彼得鲁为美国公民,因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我国法院起诉,则彼得鲁可以()。
选项:A.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民霍克艾为诉讼代理人
选项:C.委托美国律师邓肯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选项:D.委托美国驻华使馆官员强森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
16.《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有()。
18.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有()。
20.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22.仲裁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时需要审察的事项主要有()。
选项:B.申请仲裁的争议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
23.各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准正都作了规定,各国承认的准正方式有()。
24.中国人甲(男)于中国人乙(女)于1974年结婚。1980年,甲、乙先后赴法国留学,后双方分居。1990年甲在法国提起离婚诉讼。1991年法国法院判决解除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甲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法国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承认法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
选项:A.法国于我国存在此方面的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
选项:B.承认法国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25.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应另一国法院请求,代为进行某些诉讼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司法协助?()
26.对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各国作了不同的规定。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可以()。
27.实践中,各国指定的司法协助中央机关不尽相同,包括()。
29.我国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提出声明,反对采用()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书。
30.外国仲裁裁决的认定,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主要有()。
1.日本某公司于1988年5月7日向日本专利机构提出“防眼疲劳镜片”发明专利申请。之后,该公司于1988年10月3日以相同的主题内容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了优先权书面声明,并于1988年12月2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第一次在日本提出专利申请的文件副本。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7月也成功地研制出一种用于减轻因荧屏所造成眼疲劳的镜片,这种镜片和日本某公司的镜片相比,无论在具体结构、技术处理,还是在技术效果上都是相同的。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9月1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保健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
(注:中国、日本同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加入国》)
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日本某公司。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成员国的申请人在一个成员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通常是12年)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并要求优先权,优先权视为在首次申请日提出。日本公司于198年5月7日首次在日本申请,198年10月3日在中国申请并声明优先权,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了必要的文件,满足了优先权要求。中国某大学虽然独立研发出相似镜片,但其申请日19月10日在中国专利,晚于日本公司在中国的申请日,故日本公司享有优先权。
2.中国公民王华石与中国公民付春花1987年在北京结婚,1989年生有一子。1990年,王华石自费到美国留学,1996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一家公司找到工作。1997年8月,王华石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状由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邮寄送达付春花。王华石在离婚诉状中隐瞒了他与付春花生有一子的事实,以逃避应承担的抚养费。付春花在北京市某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付春花送达传票,该传票在我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传票在我国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根据中国法律,涉外送达应通过外交途径或领事途径进行。
2.在加拿大多伦多法院已经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能否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
加拿大多伦多法院受理后,我国法院理论上可受理付春花的诉讼,因为中国法院可基于国籍管辖权,但需考虑国际礼让步原则避免冲突,可能中止或协调处理。
3.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是否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陈某在内地,法院不必通过上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只要能直接送达即可,无硬性规定必须通过上级法院。
2)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是否能向其送达?
如果甲公司在授权书中明确张某无权代为接收司法文书,则不能向其送达,送达应找有明确授权的接收人或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