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叫无效婚姻?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婚姻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在法律上存在着某种关系,并且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现实状况也存在着很多无效婚姻,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叫无效婚姻?无效婚姻主要指的是由于欠缺相应的婚姻成立的要件,而不具有的违法的婚姻。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叫无效婚姻?

  什么是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即男女双方的结合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因而自始不具备婚姻的法律要件。无效婚姻是相对于有效婚姻而言的,它不是婚姻的一种类型,属于婚姻成立方面的问题,是对婚姻成立与否的法律价值的评价。

  二、无效婚姻的情况有哪些

  关于无效婚姻的情况,《婚姻法》第10条规定了以下四种情形:

  1、重婚的。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所谓有配偶者,是指处于有效婚姻关系状态下的人,包括登记结婚、未被依法宣告无效或撤销的婚姻当事人。重婚包括两种行为方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行为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两类:一类是直系血亲,包括所有直系血亲,没有世代的限制;另一类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法律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但明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由此可以推断,《婚姻法》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也应适用拟制直系血亲,而且从伦理道德和法律精神来看,无论该拟制血亲关系是否解除,都应该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至于拟制旁系血亲,只要没有三代以内旁系自然血亲,不在禁止通婚之列。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法》对“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没有明确列举,而是采用概括性的规定。通过我国《母婴保健法》可以得知,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者,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二是指定传染病,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性病、麻风病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三是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未到法定婚龄的。根据《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时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叫无效婚姻这个问题,法律规定无效婚姻的是不具备相应的公益成立的要件,除此之外也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无效婚姻存在的情况,比如说重婚的,还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认为存在着不适宜结婚的疾病的状况。还有不懂也可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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