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面向社会引进20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及优秀团队20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高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55年更名为“乌鲁木齐第一师范”,1978年9月新疆教育学院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的基础上成立,此后,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工业技术学校、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我校,2012年学校更名为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学校现有3个校区(亚心校区、光明校区、五星校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8.4万平方米;普通专科学生近1.2万人、普通本科学生180余人;教职工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4人,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第二期培养人选3名、第三期培养人选1名,自治区名师工作室3个。教育部职业院校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2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涵盖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41个招生专业。
二、引进方式及对象
(一)岗位,详见附件2。
(二)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按照“绿色通道”引才。
(三)其他流程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执行。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四)符合引进人才岗位的年龄要求见《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表》(附件2)。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四、引才范围
(一)领军人才。获得省级以上“杰出青年”“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政府人才建设工程、奖励计划的学者或能工巧匠,有主持过省级以上特色专业、教学创新团队等学科专业(群)建设标志性成果的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力和一定的话语权,同时近年来研究成果丰硕,能引领我校相应专业(群)、教学、培训等团队进入自治区先进层次。
(二)专业带头人。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具有研究生学历以上的教授及高级工程师,在学术上具有标志性成果。
(三)学术骨干
1.第一层次:专业符合学校发展要求,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且已有一定数量的省部级以上成果。
2.第二层次:专业符合学校发展要求,博士研究生,且有一定成果。
3.第三层次:紧缺专业急需的副教授,有一定的科研及实践成果。
(四)高技能人才。符合学校专业发展要求,取得本专业相关的其他非教师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行业特许资格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科研能力。工作业绩突出,有标志性成果。
(五)优秀紧缺青年人才。学校紧缺专业急需的研究生(须取得相应学位)。
五、引进人才待遇及政策支持
(一)领军人才待遇面议;
(二)专业带头人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5万元。
3.提供专项津贴2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10万元,理科15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聘任。
6.协调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附属小学为实验小学)。
7.其他待遇可面议。
(三)学术骨干
第一层次(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0万元。
3.提供专项津贴1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8万元,理科10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聘任或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协调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附属小学为实验小学)。
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25万元。
3.提供博士专项津贴8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6万元,理科8万元。
5.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协调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附属小学为实验小学)。
第三层次(紧缺专业急需的副教授)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如在此期间买房,则从交房之日延长半年或到服务期限为止。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3.提供副教授专项津贴1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6万元,理科8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给予聘任,并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高技能人才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如在此期间买房,则从交房之日延长半年或到服务期限为止。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3.提供专项津贴8-12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6万元,理科8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聘任,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6号)及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优秀紧缺青年人才
提供周转房、生活补助费和科研启动经费:
1.“双一流”院校毕业的研究生(须取得相应学位),生活补助费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生活补助费分3年平均按月发放;
2.一般院校毕业的研究生(须取得相应学位),生活补助费3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生活补助费分3年平均按月发放;
3.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期限三年,如在此期间买房,则从交房之日延长半年或到三年期限为止。
(六)对急需引进的优秀人才和有一技之长的短缺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研究确定并兑现相应待遇。以上层次中博士学位人员可申报各类国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项目。自治区“天池英才”系列高层次人才,其中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300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青年博士每人可给予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90万元研究经费资助(其中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
六、报名时间
本公告2023年有效。
七、报名方式
按照要求提交《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xjyzzrsb@126.com。
八、试讲
学校将及时回复应聘信息,组织专家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分数线60分,择优确定人选,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九、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5901463
十、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兵团十二师西山农场榆泉南路550号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830000
(二)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991-8898128(杜老师、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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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表
原标题: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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