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简章(博士辅导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曲阜师范大学设学于孔子故里曲阜,在美丽的海滨城市日照建有新校区,是山东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拥有ESI世界前1%学科5个,山东省一流学科6个,山东省高水平学科4个。设有博士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硕士一级学科2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博士后流动站11个,本科招生专业69个,形成了涵盖文、理、工、法等10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现有双聘院士2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才项目25人次,国家教学名师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高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1人,国家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1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25人,省智库高端人才专家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7人,全国模范教师5人,全国教育硕士优秀教师5人,凝聚了一支高层次的人才队伍。

学校学科平台与研究条件充裕,为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曲阜师范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曲阜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qfnu.edu.cn)、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qf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应如实填写《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将填写完成的报名表签名后扫描成PDF版本,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qfnuhr@126.com。

发送报名表的文件名和邮件标题以如下统一格式命名:“应聘博士辅导员-姓名-所学专业”。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本人签名的《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原件;

(3)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学生干部证明:须经证明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5)同意应聘介绍信:在职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各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学校按规定程序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qfnu.edu.cn)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查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辅导员工作者,不予录用。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并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招聘岗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学校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37-4456483

监督电话:0537-4455668

六、其他

聘用后按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确定工资待遇。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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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曲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doc

原标题: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博士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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