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黄梅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公告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县内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11日核准备案,中共黄梅县委组织部(下称“县委组织部”)、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黄梅县卫生健康局(下称“县卫健局”)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已在黄梅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3年黄梅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于2023年7月14日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黄梅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黄梅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广大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网址:http://221.235.183.76:8008,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操作。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8:00-7月24日17:00。7月24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请报考人员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错失报名机会。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如因电话不通,造成的后果,一律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7月18日8:00至7月25日17:00,由县卫健局组织工作专班对报考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人员应为1992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证明其中的任意两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3.关于学历、学位。《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专科及本科、本科、本科及以上三个类别,其中本科学历有全日制学历和相对应学位要求,学历条件有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如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4.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8月2日8:00至8月5日9:00期间自行登录黄梅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建议打印3份备用)。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与《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1.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等四个类别分类设考。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5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3.笔试最低合格线。笔试实行最低分数合格线控制。本次招聘笔试最低合格线为两科卷面满分的40%。考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卷面成绩之和达到120分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关项目人员经审核合格和公示无误,两科笔试卷面成绩之和达到120分的,方可按规定享受政策加分。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1:3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县卫健局核准报县人社局备案,并通过黄梅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调整情况。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沟通表达能力及综合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3.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指导监管下,由招聘单位及县卫健局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复审,特殊情况也可委托人员代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确定并公告。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县卫健局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或发送信息等方式发送至县卫健局。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四、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
2.计分办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得分+《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相关项目人员经审核合格和公示无误,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上述人员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得分)÷3+5分。
享受加分政策的上述考生应填写《2023年黄梅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附件3),并于7月31日前提交县卫健局人事科教股(8楼)审核留存。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组织加试笔试。
五、体检、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4.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如出现并列考生,则递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行体检和考察。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备案
对拟聘用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不能聘用造成缺额,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并按规定履行递补申请、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等相关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三年,初次就业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
八、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招聘公告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研究决定并公告。
联系电话:0713-3352767(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0713-3369309(县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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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2023年黄梅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xlsx
附件2:2023年黄梅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 2023年黄梅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加分审核表.docx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原标题:2023年黄梅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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