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丹霞英才计划”青年人才公开招聘55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南雄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南雄市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丹霞英才计划”青年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雄简介

南雄市地处广东省东北部,是原中央苏区县,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毗邻江西,自古是中原通往岭南的要道,是数千万海内外“广府人”的祖居地,有“中国黄烟之乡”“中国银杏之乡”“中国恐龙之乡”等美誉。南雄历史源远流长,唐光宅元年置浈昌县,南汉乾亨四年在浈昌县置雄州,宋开宝四年置南雄州。南雄革命历程辉煌,“水口战役”在此打响;项英、陈毅、陈丕显等在南雄开展了三年游击战争,陈毅元帅在此写下著名的《梅岭三章》。南雄交通区位优越,已成为粤北和华南地区进入华中、华东地区的“桥头堡”,赣韶铁路、韶赣高速公路、G323线、S342线贯穿全境,雄信高速公路建设有序推进,逐渐融入珠三角和湾区三小时生活圈。南雄旅游资源丰富,名胜古迹众多,拥有珠玑古巷、梅关古道、瑶坑广东省委机关旧址、水口战役纪念公园、帽子峰森林公园、坪田古银杏群等知名景点。南雄发展态势向好。工业发展势头强劲,被评为省制造业发展较好县(市、区),成功创建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省级高新技术园区;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成功列入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名单;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拥有5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南雄城乡生态宜居。城市配套设施日趋完善,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成功续创省级文明城市。

当前,南雄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厚植生态底色,发挥苏区优势,突出城市功能,全面全域推进乡村振兴,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打造粤赣区域生态经济合作示范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探索“双碳”战略目标实现路径走在韶关前列,争当全省苏区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南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对人才给予了极大的尊重和关爱,南雄的人才生活待遇、工作条件、发展环境持续向好。

二、公开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具有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即1987年6月27日至2005年6月26日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境外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6月27日至2005年6月26日期间出生)。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与学位证。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55人(其中教育教学类10人,医疗卫生类15人,宣传文化类1人,产业科技类18人,企业经营管理类11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及人数详见《南雄市2023年第二批“丹霞英才计划”青年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四、薪酬待遇

A1-A2岗、C1-C10岗、D1-D8岗聘用人员列为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B1-B10岗为国有企业人员、E1-E6岗聘用人员为民营企业人员,需与用人单位商议确定薪酬待遇。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条件人员,经上级认定后,除按月享受正常薪资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人才待遇:

(一)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二)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三)符合条件申领“丹霞英才卡”的,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按照省人社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2020年以来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参加2014年以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以来集中公开招聘考试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已构成违法违纪事实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韶关市辖区范围内在编在职事业单位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17:00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线上报名须编辑好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岗位代码+姓名+最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联系电话。报名所有证书证件等报名材料须为原件扫描并合成一个彩色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A1-A2岗:sgnxdxyc@163.com;B1-B10岗:nxgt2022@163.com;C1-C10岗:nxjyqnrc@163.com;D1-D8岗:rsgnxwj@163.com;E1-E6岗:联系岗位表对应的联系方式报名),未按要求备注邮件主题将不予审核。报名材料包含:

1.《南雄市2023年第二批“丹霞英才计划”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须贴近期电子免冠证件照,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同一页A4纸上)。

3.学历及学位证。至报名截止日暂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南雄市2023年第二批“丹霞英才计划”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须为可编辑电子版。

5.定向生、委培生,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报名时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详见附件4)。

6.《南雄市2023年第二批“丹霞英才计划”青年人才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5,须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7.报考C1-C10岗的考生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必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②提供有效期内的对应学段、对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乙以上)。线上报名提供扫描件,现场报名需核验原件。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取消报名资格。

2.定向生、委培生,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进入体检者,须在政审考察时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4),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后续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名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港澳学习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无法按时取得毕业资格的,不予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讯畅通,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其他

根据岗位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一致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可选择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中共南雄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七、资格审核

由中共南雄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进行审核。对线上提交报名资料的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通过邮件回复初审结果。在报名截止后2023年7月20日下午18:00时前仍未收到回复邮件的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7月21日上午12:00时前电话确认报考情况,确保及时接收后续相关考试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考试

(一)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7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时正式开始。考生须于当天面试开考前50分钟(即上午8:10时前)到达候考室报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按分组抽取面试顺序。迟到者视为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南雄市第二小学(南雄市金叶大道南88号),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考试考生须知(附件7),提前熟悉考场路线。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按副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副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中共南雄市委组织部牵头另行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民营企业岗位应聘人员。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地点、考试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安排。

九、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递补

(一)体检。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岗位由中共南雄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民营企业岗位体检由各企业自行组织实施。经面试等程序后,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岗位数量1:1比例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体检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不合格人员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体检组织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个人征信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公示与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列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岗位根据聘用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确定岗位类别。

(四)递补聘用。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报中共南雄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同岗位报考、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报考人员不能按期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

6.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应聘人员未按照工作人员发送的邮件、微信等相关工作要求执行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由中共南雄市委组织部、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报名条件等其他咨询电话:

1.岗位代码A1-A2:0751-3880176(南雄市委组织部);

2.岗位代码B1-B10:0751-3899909(南雄市国投公司);

3.岗位代码C1-C10:0751-3825197(南雄市教育局);

4.岗位代码D1-D8:0751-3822253(南雄市卫健局);

5.岗位代码E1-E6:0751-3818609(南雄高新区管委会)。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监督电话:0751-3823908。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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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南雄市2023年第二批“丹霞英才计划”青年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

2:南雄市2023年第二批“丹霞英才计划”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南雄市2023年第二批“丹霞英才计划”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

4: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5:南雄市2023年第二批“丹霞英才计划”青年人才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

6: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7:南雄市2023年“丹霞英才计划”青年人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须知

原标题:南雄市2023年第二批“丹霞英才计划”青年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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