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是企业集团的主要优势。( )
5.( )是指出资者(股东)在完成出资义务后,对公司所享有的权利。
6.( )是指公司法人对其拥有的法人财产所享有的较完整的权利。
7.由一定人数的股东发起设立,全部资本划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是( )。
8.( )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持有或者按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10.( )是公司法人资信状况的基础证明,是投资者对投资活动的最低担保,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法人的最初经济实力。
11.( )是指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形成,并由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12.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
13.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 )以下。
14.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本总数的( )。
15.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为( )。
16.企业制度是指企业的财产组织形式及与之相适应的经营方式和管理体制。
18.公司起源和发展的历程表明,公司并非一开始就在所有的产业部门全面出现。公司首先出现在金融业。
19.企业集团是多个法人企业的联合体,作为整体的企业集团本身也具有法人资格。
21.公司是依法设立,由若干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组成,独立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活动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23.公司财产来自股东的投资,所以股东对该财产享有充分的支配权。
24.股东债务可以由股东本人承担,也可以用公司财产清偿。
25.公司投资者的原始所有权表现为价值形态的股权。
26.凡在我国批准登记成立的公司均视为我国的公司,凡不在我国批准登记成立的公司均视为外国公司。
27.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为使公司获得独立法人资格,依照法律规定使公司在法律上获得认可的过程。
28.在我国,股东以土地出资,只能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
29.股东出资的财产属于公司的法人财产,法人财产的所有人是股东而不是公司法人。
30.一个公司可以建立多处生产经营场所,所以一个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的公司住所也可以有多个。
31.我国《公司法》规定,只有自然人可以作为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3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之一是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3.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本总数的35%。
34.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35.有限责任公司既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42.下列选项中,( )是公司作为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44.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司名称组成部分的有( )。
10.( )是以外部市场为主导,主要依靠高效运行的市场机制监督和激励经营者的一种公司治理模式。
11.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治理模式是以股东主权加竞争性市场为特点的。( )
12.( )是指股东(法人股东)和银行(一般也是股东)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一种公司治理模式。
13.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治理模式是以主银行制和法人相互持股为特点的。( )
16.公司治理问题是随着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产生的。
17.公司治理的目标则是提高公司的效率和盈利水平,侧重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追求效率。
19.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20.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21.监事会的职权包括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22.公司的经理层是公司治理的中心,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管理的中心。
25.内部治理结构是以竞争为主线的内在制度安排,那么外部公司治理则是以产权为主线的外在制度安排。
26.债务市场治理是债权人以债务契约为约束准则,监督和约束公司履行债务契约,以保证债权人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
27.在股权高度分散的公司,通过代理权争夺机制更换代理人的可能性很大。
28.社会环境治理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失效和市场治理机制失灵的存在基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内部治理结构和市场治理机制的不足。
29.公司控制权市场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代理权征集,二是兼并收购。
30.代理权征集是通过争夺股东的委托表决权,进而争取更多的董事会席位,达到替换公司管理层或改变公司战略的目的。
31.法律法规治理既是一种事前的规范与约束机制,也是一种事后的公司治理方式,其强制性决定了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更好地促进公司的发展。
32.德日治理模式的公司的持股主体以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为主,股权高度分散。
33.市场约束的外部治理在德日治理模式中处于主导地位。
34.家族治理模式的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实现了分离。
35.英美治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股东主权模式,股东是公司治理的唯一主体,公司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如雇员、债权人、消费者等被排除在外。
37.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司要建立内部治理机构的主要原因的有( )。
42.下列选项中属于英美治理模式的特点的是( )。
43.下列选项中属于英美治理模式的优点的是( )。
44.下列选项中属于英美治理模式的缺点的是( )。
45.下列选项中属于德日治理模式的特点的是( )。
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代公司中,作为委托人的股东拥有公司的最终控制权,作为代理人的经营者拥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因而产生代理问题。请阐述为什么要对经营者进行激励和约束,在我国目前情况下,怎样对经营者进行激励和约束?
学生根据题目范围上网查阅、收集相关资料,在给定的主题范围内,自行确定一个标题,撰写一篇小论文。小论文字数在1000~1500之间。
在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提高管理效率和专业化运营的重要途径。然而,这种分离同时也孕育了代理问题,即作为委托人的股东与作为代理人的经营者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为确保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平衡股东利益与经营者行为,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旨在分析我国当前环境下,如何通过激励与约束机制来优化委托-代理关系,提升企业绩效。
激励机制旨在通过物质与非物质手段激发经营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使他们追求更高的企业效益,从而间接增加股东价值。
通过股权激励、奖金、期权等方式,使得经营者的个人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相一致,减少短视行为。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人才市场中,合理的激励机制有助于吸引和留住高水平的管理人才。
约束机制可以防止经营者过度冒险,保护公司资产不被滥用,降低委托人风险。
明确的约束规则有助于界定经营者的行为边界,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合理决策。
强化监督和信息披露,增加企业运营的透明度,有利于维护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1.股权激励:包括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使经营者直接分享企业成长的成果。
2.绩效薪酬:将经营者的薪酬与企业绩效紧密挂钩,如KPI考核、EBITDA(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目标达成奖励等。
3.非物质激励:提供职业晋升机会、培训与发展、工作环境优化等,满足经营者的职业成就感和归属感。
1.内部控制与审计: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业务审计,确保经营合规。
2.外部监管:加强证监会、国资委等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实施严格的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3.法律与合同约束:通过劳动合同、管理层服务协议等法律文件,明确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设定违约责任。
尽管我国在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建设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面临着激励不足与约束过松、短期激励过度而长期激励不足等问题。为此,需要: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激励与约束机制提供法律保障。
设计更加科学合理的长期激励方案,平衡短期与长期利益,避免过度追求短期业绩。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督效能,确保约束机制的有效执行。
构建诚信、透明的企业文化,鼓励自我约束与自我激励,形成良好的企业治理氛围。
优化委托-代理机制,对经营者实施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是提升我国现代公司治理水平的关键。通过持续的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可以在保障股东权益的同时,激发经营者的潜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贡献力量。
1.赋予经理人重大投资、并购等战略性问题的决策权属于( )。
3.下列选项中属于对经理人的内部约束机制的是( )。
4.下列选项中属于对经理人的外部约束机制的是( )。
5.( )是上市公司给予经理人在一定期限内以一种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的权利。
9.公司发行债券,要求累计发行的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
10.两家生产汽车零部件的公司之间的并购属于( )。
11.一家汽车制造商并购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称为( )。
12.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并购了一家汽车制造商,称为( )。
14.(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进行合并,成立一个新公司,原合并各方解散,不再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
15.( )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因出现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业务活动,并进入清算程序的法律行为。
16.股权激励是指经营者和职工通过持有企业股权的形式来分享剩余索取权的一种激励行为。
17.股权激励是一种有效的短期激励方式,具有激励力度大、时效长等特点。
18.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给予经理人在一定期限内以一种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的权利。
19.如果公司股价低于经理人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经理人行权,就可以获得市场价格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额收益。
21.直接融资的信誉差异较小,间接融资的信誉差异较大。
22.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都是虚拟资本,本身没有价值,但又是真实资本的代表。
23.我国《证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能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24.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需满足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条件。
25.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需满足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条件。
26.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可用于批准发行时所确定的用途,也可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27.同一公司股票的价格和收益率与债券的价格和利率互相影响,在证券市场上往往出现同向运动。
28.股票并购的优点是并购方的财务压力较小,缺点是并购方的控制权被稀释。
29.公司合并是一种民事行为,其当事人是公司股东,而非公司本身。
30.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
31.公司收购是指公司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对目标公司实际控制权的交易行为。
32.股权收购是收购公司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收购公司将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因此其不用承担目标公司的债务。
33.资产收购是指收购公司购买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资产的行为。在这种收购中,收购公司须承担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
34.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和股东都是有权提出公司重整申请的主体。
36.经营者激励与约束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 )。
44.按收购股权比例的大小,公司收购可以分为( )。
手机打车软件是一种基于LBS(LocationBasedService,基于位置的服务)的智能手机应用,乘客可以通过手机终端向司机发出打车需求,其最早出现于2012年初。相较于传统打车方式,打车软件可以使司机清楚地知道乘客的位置,将传统出租车与乘客间的被动等待转化为主动联系,大大提高了打车效率。经过一年多的发展,使用打车软件成为一种新兴的出行方式,其风靡于社会大众之间,一时间国内出现了近30种打车软件,各种软件企图瓜分打车市场。随着这场激烈的市场争夺大战持续进行,滴滴打车与快的打车成为其中的佼佼者。
滴滴打车是一家提供出租车叫车服务的手机应用,涵盖出租车、专车、快车、顺风车、代驾及大巴等多项业务,由其创始人程维在2012年9月投入市场。同年12月,滴滴打车获得A轮金沙江创投300万美元的融资。至2014年12月9日,滴滴打车共获得4轮融资,总金额超8亿美元,其中,腾讯成为滴滴打车的最大投资方。
作为类似于滴滴打车的一款打车软件,快的打车抢先于滴滴打车进入市场。快的打车与去哪儿、高德地图、百度地图、支付宝形成战略合作伙伴,试图在功能上占上风。同时,快的打车也多次获得阿里巴巴、经纬中国、老虎基金等的融资,总金额达9亿美元,其中主要来自阿里巴巴。
自此,滴滴打车与快的打车展开了激烈竞争,二者长期处于疯狂的补贴大战之中。本以为这两家公司日后的竞争必定势如水火,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2015年2月14日,两家公司对外宣布进行战略合作,以100%换股的方式正式合并,组建一家新公司。受新设合并方式的影响,双方都要将全部资产与负债转让给另一家新设立的公司。与此同时,双方现有股东要通过换取新设立的公司的股权或者非股权支付,以此实现两家公司的依法合并。合并后,新公司将实施CoCEO制度,滴滴打车CEO程维、快的打车CEO吕传伟同时担任联合CEO。2015年9月,新公司正式更名为滴滴出行,成为涵盖出租车、专车、快车、顺风车、代驾及大巴等多项业务的一站式出行平台,成功占领了中国出行行业七成以上的市场份额,成为中国出行行业的龙头。
滴滴打车与快的打车合并的动因,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大规模持续“烧钱”的竞争导致财务受损。滴滴打车与快的打车的补贴大战实质上是一种恶性竞争,双方必须通过不断融资来维持这一“烧钱”行为。以滴滴打车为例,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共进行4轮融资,融资总额超8亿美元,如此频繁的融资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同时,过高的商品交易总额会给企业带来高估值,使融资风险变大,十分不利于企业日后通过融资扩张。
其次,企业陷入市场困境,制约产品创新。打车软件竞争初期呈现的是百花齐放的态势,市场份额被各大软件平台分割,而经过持续的补贴大战过后,只剩滴滴打车与快的打车两家公司存在于市场,双方都不想成为这场战争中先认输的一方,只好不断在轮番竞争中加大投入,最终陷入死循环之中,企业失去产品创新的动力,企业的生命力也受到制约。再加上市场上其他竞争者的进入,此时滴滴打车与快的打车如果不能及时转变策略,则会更难抵御竞争者的挑战,失去自己的行业地位。
最后,降低成本,提高规模效益。滴滴打车与快的打车为抢占市场需要进行大力的推广宣传,这样下去,不仅会耗费大量资金,还会浪费大量资源。两家公司的产品具有同质性,合并后会产生一定的规模经济效益,节约资源,达到降低成本的作用,公司可将资金用于产品创新的研发或产品品质的提升,强化公司的竞争力。
阅读以上材料,结合课本知识深入思考,并回答以下问题:
1.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哪些?各种合并方式的目的是什么?
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加入本公司,合并后被吸收加入的公司解散,吸收其他公司加入的公司继续存在。吸收合并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司兼并,吸收其他公司的一方是兼并方,被吸收的公司即为被兼并方。
(1)合并双方地位不平等,一个公司吸收一个或多个公司,而不是设立一个新的公司。
(2)公司合并后继续存在的公司,在吸纳了其他公司后,虽不改变原公司法人资格,但改变了公司内容,导致公司章程和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3)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丧失独立法人资格,应办理注销登记。合并后不复存在的公司归于解散,这里的解散不同于通常所指的解散,它无须通过清算程序,原公司法人资格即归于消灭。
新设合并是指一个公司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其他公司合并成立一个新公司,原合并各方解散,又被称为创设合并。
(1)合并双方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平等的,不是一个公司合并其他公司,而是所有公司按照协议合并成立一个新的公司。
(2)原有公司均消灭,丧失法人资格,因此均应办理注销登记。(3)新设立的公司继承原有全部公司的资产和业务。合并后产生的公司,与原有公司既不存在资产上的控股关系,也不存在组织上的管理关系等,完全是公司的重新创立,将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2.结合案例,谈谈滴滴打车与快的打车合并的好处以及带来的影响。
滴滴打车与快的打车的合并,发生在2015年,是中国互联网出行行业的一个标志性事件,这次合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其好处以及带来的影响:
1. 资源整合: 合并后,滴滴与快的可以整合双方在市场、技术、人才等方面的资源,减少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集中力量提升服务质量,优化用户体验。
2. 市场主导地位: 合并后的新公司迅速占据了中国网约车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形成了较强的市场主导地位,有助于稳定市场价格,减少补贴战,提高行业整体盈利能力。
3. 服务升级: 合并后,公司有更多资源投入到技术创新和服务模式探索中,比如推出更多样化的出行服务(如专车、拼车、豪华车等),提升安全措施,优化调度系统,增强用户体验。
4. 国际化拓展: 滴滴快的合并后的企业规模和资金实力更强,为其后续的国际化布局奠定了基础,比如投资或并购海外的出行平台,加速全球化进程。
1. 行业竞争格局变化: 合并导致市场竞争格局发生根本性变化,小型和区域性的网约车平台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行业集中度提高,新进入门槛随之提升。
2. 监管政策调整: 如此大规模的合并引起了政府监管部门的关注,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包括数据安全、反垄断审查等方面,对整个互联网行业的监管政策产生影响。
3. 司机与乘客影响: 对司机而言,一方面减少了因平台间竞争导致的高额补贴,可能影响收入;另一方面,平台规范化管理和服务优化也提高了职业安全感。对乘客而言,合并后价格趋于稳定,服务质量提升,但可能因缺少有效竞争而减少选择余地。
4. 技术创新与合作模式: 合并促进了与汽车制造商、公共交通系统等更深层次的合作,推动了智能出行、新能源汽车应用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行业发展。
总的来说,滴滴打车与快的打车的合并,是市场竞争、资本运作与行业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既体现了互联网行业快速整合的趋势,也对市场秩序、行业生态、用户习惯等方面带来了深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