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失踪时怎么提起离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失踪的,另一方想离婚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许离婚。而起诉离婚前,应当先向法院申请宣告配偶失踪。关于夫妻一方失踪时怎么提起离婚的问题,下面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夫妻一方失踪时怎么提起离婚

  1、夫妻一方失踪的,另一方想离婚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许离婚。

  2、提起离婚诉讼时,起诉方需要先向法院申请宣告配偶失踪,宣告失踪的条件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

  3、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申请宣告配偶失踪的程序有哪些

  1、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债权人、合伙人等其他与被申请宣告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2、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宣告失踪。

  人民法院定理宣告失踪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财产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半年,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失踪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终结审理的裁定。如果判决宣告为失踪人,应当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配偶失踪后,另一方想离婚的,应当先向法院申请宣告配偶失踪,然后再向法院起诉离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律知识网咨询专业律师。

  网站声明:本文“夫妻一方失踪时怎么提起离婚”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