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地分居离婚孩子判给哪一方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是比较普遍的,而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如果双方离婚的,孩子2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2岁以上的,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依据最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如果子女年满8周岁,尊重孩子意见,关于夫妻两地分居离婚孩子判给哪一方的问题,下面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夫妻两地分居离婚孩子判给哪一方

  夫妻两地分居造成离婚的,子女归哪一方由按下列情形确定:

  1、子女不满2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女方有不利于抚养子女的情形,则由男方抚养。

  2、子女年满2周岁以上的,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如果子女年满8周岁以上的,尊重孩子的意见。

  4、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夫妻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有哪些

  (1)分居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夫妻分居的书面协议,若是口头协议的,就必须取得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或者证人证言。双方的亲朋好友都可以出具证言来作证,当然,证言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需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子女年满8周岁,尊重子女的意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律知识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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