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程序该怎么走

  起诉离婚是指男方或者女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定的离婚方式。在起诉离婚当中,离婚起诉书作为一份与原告的诉求密切相关的法律文件。关于女方起诉离婚程序如何走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女方起诉离婚程序如何走

  1、女方诉讼离婚的程序为: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离婚起诉状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1、原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

  3、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4、证人的姓名、住所和证据、证据的来源。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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