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净身出户要支付抚养费吗?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离婚净身出户要支付抚养费吗?什么情况下才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呢?有的人可能觉得,一方都净身出户了,留下了很多财产给另一方和孩子,就可以不用付抚养费了。那么事实是这样的吗?下面普法知识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一个相关的案例,供大家参考。
离婚净身出户是否要支付抚养费?
2009年4月,张先生与妻子协议离婚,双方口头约定:女儿娟娟由妻子抚养。张先生放弃所有的共同财产,净身出户。而就在去年年底,张先生却接到法院传票,妻子要求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张先生问:我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仍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的合理要求。如果刘-生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就仍需支付,但抚养费的具体支付数额需要双方协商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判决。
张先生所处的情况并不能免除其抚养义务,他要支付抚养费。
不过有一种情况下的净身出户可以豁免抚养义务,那就是书面约定净身出户时放弃的财产当作是抚养费。因为一般情况下抚养费是定期给付,但有条件也可一次性给付。
不过张先生若想以财产折抵抚养费,应在协议中以文字形式约定明确:将自己的财产作为抚养费一次性给付孩子。若只是口头约定,那即使放弃自己应得的那部分财产,也不能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情况下不是完全免除了抚养义务,如果情况发生变更,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这些情况包括: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2、特殊情况
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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