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新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泰州市高新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申请。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审查和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补救方式。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两本结婚证必须要全,如果丢了,还要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离婚)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4)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

  (5)其他事宜,如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如果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处理,那么是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办理,但需要先进行离婚登记,只有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之后才能再次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更快的达到自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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