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人简章(长期招聘岗位)
山东政法学院是全国八所公办政法院校之一,是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成员高校。肇始于1955年7月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建立的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期间历经更名,于2005年2月开始筹建山东政法学院,2007年经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设立山东政法学院。2011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
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城区中心地段,地处风景秀丽的五顶茂岭山麓,校园与茂岭山公园融为一体;毗邻济南CBD中央商务区及山东省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奥体中心等文体场所,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人文环境优势。
学校占地854亩,校舍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硕士研究生、本专科在校生共计11000余人。学校现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3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2人,全省法学研究领军人物4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委员2人,省委省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6人,山东政法智库专家1人,省人大常委会特聘立法专家2人。全省社科理论界“百人工程”高层次人才2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青年创新科研团队3个。专任教师中,有企业工作或实践经历的教师占比达到32.3%。
学校遵循“博学笃行、刚健中正”的校训精神、“实事求是”的校风和“学在前沿,大爱施教”的教风,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确立了“12357”发展思路,始终将办学质量视为生命线,打造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新时代教师队伍,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办学治校能力、服务学生成长成才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坚持“错位竞争、特色发展”发展思路,实施“特色山政、文化山政、法治山政、智慧山政、开放山政、和谐山政、人才山政”发展战略,建设特色鲜明全省一流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应用型政法类大学。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政法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
||||||||||
序号 |
岗位 类别 |
岗位 等级 |
岗位 性质 |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历要求 |
研究生专业要求 |
咨询 电话 |
备注 |
备注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1 |
3 |
研究生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文学 |
0531-88599893 |
000137@sdupsl.edu.cn;jnguanwei@163.com |
法学院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2 |
3 |
研究生 |
法医学、公安技术、生物学、化学;法学(刑法学专业和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方向);具有法学学士学位或者法学硕士学位的文学、历史学、哲学 |
0531-88599989 |
mafch@sdupsl.edu.cn;mfch1977@hotmail.com |
刑事司法学院 |
3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3 |
4 |
研究生 |
民商法学、法学(本科或硕士阶段为知识产权专业) |
0531-88599887 |
000475@sdupsl.edu.cn;396069344@qq.com |
民商法学院 |
4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4 |
5 |
研究生 |
国际法学、经济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0531-88599896 |
liuwx@sdupsl.edu.cn;121874140@qq.com |
经济贸易法学院 |
5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5 |
3 |
研究生 |
刑法学、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方向)、犯罪学、社会学、教育学、管理学 |
0531-88599325 |
000262@sdupsl.edu.cn;dawn.w@163.com |
警官学院 |
6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6 |
1 |
研究生 |
会计学、审计学 |
0531-88599925 |
jianquansun@126.com;sunjq@sdupsl.edu.cn |
商学院 |
7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7 |
3 |
研究生 |
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控制科学与工程 |
0531-88599916 |
yinlf@sdupsl.edu.cn;ylf1966@163.com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8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8 |
2 |
研究生 |
外国语言文学、法学 |
0531-88599986 |
biwj@sdupsl.edu.cn;zhfbwj@163.com |
外国语学院 |
9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9 |
1 |
研究生 |
新闻传播学、出版学、文学、历史学 |
0531-88599731 |
000292@sdupsl.edu.cn;1092049422@qq.com |
传媒学院 |
10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10 |
2 |
研究生 |
公共管理(硕博专业一致)、工商管理 |
0531-88599522 |
000516@sdupsl.edu.cn;4211090305@qq.com |
公共管理学院 |
1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教育类(G) |
教师11 |
2 |
研究生 |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政治学 |
0531-88599525 |
000316@sdupsl.edu.cn;lxz2001zxy@163.com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事业岗位的身体条件;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3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政法学院官方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sdupsl.edu.cn/rczp.htm)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各二级院部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备注栏),同时抄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sdzfxyzp@126.com;sdzfxyz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的岗位名称,专业名称,学位,学历,姓名,博士人才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政法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学历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表中所体现的文章、项目、获奖等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以上所有材料请以附件的形式发送电子版本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报名咨询电话:0531-88599600。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并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政法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安家费15—8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30万元。学校视情可以为各类人才配偶安排或推荐工作。符合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可办理调动手续,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安排工作岗位;其他情况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推荐安排非人员控制总量内工作岗位。学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山东政法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014
人事处联系人:孙老师、施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531-88599600
各二级单位招聘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你这个小可爱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aJFQ
附件:
原标题:山东政法学院2023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长期招聘岗位)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来源链接:https://www.fenbi.com/page/zhaokaodetail/0/441898547050496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