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老公有精神病要离婚吗

  一、婚内老公有精神病要离婚吗?

  在丈夫有精神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离婚,我国《婚姻登记条例》才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这样的人离婚不能用“协议”方式,而必须通过诉讼,让法院来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隐瞒精神病史的婚姻是否有效?

  在《婚姻法》中有规定,身患疾病,不宜结婚的,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此外,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

  精神病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所以在婚姻法上是禁止结婚的。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结婚是否属于无效婚姻,应以双方在结婚登记时该患者是否在发病期为衡量标准,若是在发病期间结婚并且隐瞒另一方的,那就是无效婚姻。若是曾经有精神病史,但结婚前就已经治愈好的,那就属于有效婚姻。

  关于丈夫有精神病的这种情况,如果丈夫及其家人在结婚之前就隐瞒了患有精神病,而且精神病从未治愈好的,本来形成的这种婚姻关系就是无效婚姻。如果是这样的话,不需要请求人民法院去解除婚姻关系,只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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