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女方需要提供什么?
军人结婚女方需要提供什么?
我们都知道如果是现役军人要结婚,那么,在去民政局进行登记之前,需要的材料是非常多的,而且还需要经过领导的层层把关。
首先,双方肯定是必须已经满了我国的法定的结婚年龄的,然后军人需要申请。
其次,在女方收到了婚调孕调函的时候,需要去女方所在的单位或者是居委会开一个未婚未育的证明,然后开始盖章,并且填写由部队寄过来的政审表盖章。
第三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和各种各样的证明以及复印件之类的,然后买车票去部队。
第四,这一项是必须的,而且绝对不能缺少的,就是领着婚检表去所指定的医院进行婚检。
第五,开始拍照,然后填写军婚同意的表等等,并且还要拿部队同意了的结婚介绍信。最后就是,带上照片、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介绍信和现金,到其中一方所在的民政局去领结婚证。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那来总结一下一个具体的过程:
首先,把结婚报告给打出来。
然后,假如说是基层部队的军人的话,部分军人需要提前半年就开始打恋爱报告了,那这个结婚报告里面的内容其实并不复杂,基本上就是把现役军人和女方之前的一个恋爱过程来写出来然后报告一下。比如说,我和我的恋爱对象,也就是某某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相识相知的,并且双方都是自愿恋爱的,那我们在一个多久多久的自由恋爱的关系之后,现在感情也是比较成熟的一个阶段了,不会再像一些情侣那样随意就说分手,我们也很珍惜彼此。所以在这么一个感情已经成熟的阶段,我们希望能够有一个我们自己的家庭。
接着,就把一些双方的基本情况仔仔细细地写在下面。然后领结婚登记表,填好了之后拿去有关部门开始盖章。如果现役军人的结婚对象是地方人员的话,那还需要进行一个政治方面的一个审查。到了这一步,找有关的部领取一个结婚介绍信。然后这时候其实差不多就应该可以以了,就可以直接拿上相关的材料直接去民政局进行登记就行了。但是还有一个例外的情况,就是结婚的时候现役军人没有军官证,而拿的学员证办的,那就必须出具没有发军官证证明,不然是不行的。把需要的大两寸的彩色合影照片带上。
最后,双方带好上诉所说的所有材料以及照片、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介绍信和现金,然后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结婚登记了。我们再说给军人结婚办理登记的有关机关,一般来说,它应该是其中一方的常住地的户口所在地,但是有的还可以是现役军人所在部队的驻地所在地,那如果是军人方在入伍之前一直居住的地方的民政局的话,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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