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如何编写?
一、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如何编写?
申请人: (写明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基本情况)
申请请求:
请求宣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婚姻无效。
事实与理由:
故此,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相关无效婚姻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申请宣告无效婚姻的时间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不受限制,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结婚时双方或一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或者婚前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结婚后治愈的等情形。
对于无效婚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的,法律对生存一方和双方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也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当夫妻双方存在以上情况时,比如年龄问题、是否重婚、是否亲属、是否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等原因,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婚姻无效,需要根据以上格式进行填写申请书。对于无效的婚姻,申请成功之后,可以正常的解除了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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