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写结婚证明范文是什么

  结婚证明

  我单位(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现因结婚证丢失,要求补领结婚证。

  特此证明。

  无档可查。

  乡(镇)民政办(章)单位(章)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结婚条件是什么

  一、必备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总则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禁止。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二、禁止条件

  1、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这是因为血亲很近的亲属间发生婚姻关系,会把某些肉体上、精神上的弱点、缺陷遗传下来,容易生出痴呆、智力和体力都较弱的后代。

  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我国民法典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关于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我国民法典并未一一列举,主要是指患花柳病和精神病的未经治愈者、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先天性痴呆等。

  领取结婚证也是需要条件的,首先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律年龄,然后必须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领取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具体的我们可以看下《民法典》即使要离婚也是要走法律程序的,口头上的离婚和结婚都是无效的。

  网站声明:本文“怎样写结婚证明范文是什么”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