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服刑人员离婚手续

  在当前社会中,有的人会因为一时的糊涂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会依法收监。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涉及到离婚的时候,如果一方正在监狱中,如何办理服刑人员离婚手续?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如何办理服刑人员离婚手续

  服刑人员无法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的,所以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对服刑人员诉讼离婚,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离婚诉讼证据一般有哪些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3、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

  4、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5、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6、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7、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8、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有无其他负担、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9、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单位的名称,私房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服刑人员无法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的,所以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的规定如上。法律知识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法律知识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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